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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港区人民法院“无接触” 为当事人权益“续封”

发布时间:2020-02-22 15:47 来源:综合办公室 阅读:487

疫情防控期间,黄石港区人民法院执行“不打烊”,2月21日,该院通过执行网络系统及时续封被执行人银行账户,避免了财产流失

申请执行人陈某某与被执行人万某某、黄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黄石港区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拒不履行。2019年1月22日,申请执行人向该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立案后,法院依法冻结被执行人万某某名下银行账户,查封被执行人黄某某所有的住房一套。

考虑到春节期间,被执行人账户曾转入资金10万元,而当下银行查封期限已临近届满,受疫情影响不能外出的申请执行人只得以微信方式向法院执行局发出续封申请。

接收到该消息的黄石港区人民法院,立即启动查询程序,证实无误后,紧急召回暂无工作任务居家休息的执行干警,通过执行管理系统及时将被执行人万某某名下账户共计28万余元成功续封,切实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