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黄石港区人民法院挹江法庭成功调解原、被告双方系“双法人”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并以此案为基础一并调解该院其他关联案件四件,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被告黄石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拖欠原告武汉某工程有限公司多个项目的建设工程款,被原告诉至黄石港区人民法院。承办人受案后,通过翻阅案件材料和数字法院业务应用系统,发现原、被告双方在该院因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共有五起诉讼案件。考虑到双方均系民营企业,被告还是本土企业,若能妥善处理该纠纷将有助于优化营商环境。因原告在外地,尚未到开庭时间,承办人抓紧庭前调解的机会,开启了多轮电话调解,将原、被告涉及的五起案件的矛盾焦点逐步归纳统一,努力缩小双方的调解意向差。
最终,在承办人的不懈调解下,双方就所涉的五起案件达成一致,原告第一时间向法院同时提交了五案撤诉申请。至此,五起涉企纠纷案件在不到两个月的时间里得到圆满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