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委关于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切实提高审判质效,加快推动黄石法院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6月24日,市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王又明带队前往黄石港区法院组织召开改判发回异议案件交流会。黄石港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谢峰,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许卫武及两级法院部分员额法官参加会议。
此次交流会对七件改判、发回案件进行了讨论。在介绍案情后,一、二审承办法官分别陈述自己的裁判理由,之后各参会法官依次发表意见,哪些是对法律适用的理解偏差,哪些裁判理念和尺度尚需进一步统一……大家围绕案件交流讨论,将发改案件的来龙去脉讲清楚,把前因后果析明白。双方就部分类型案件的处理原则达成共识,以求明晰同类案件的裁判思路。
市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王又明结合案件发回重审、改判原因从法律适用、证据审查等方面逐案进行总结,并强调:发回重审案件、改判案件是法院案件办理中的极少数,但其却是制约案件质效指标、司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的关键因素。市中院改判发回异议案件沟通交流机制,意义在于消除裁判分歧、达成裁判共识、统一裁判标准,从而有利于法院内的诉源治理、案件质量的提高、司法公信力的提升和司法权威的树立,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为营造良好的司法环境、为黄石审判事业的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王又明要求:两级法院法官要进一步加强学习交流,将理论知识和办案技巧灵活运用到民商事审判工作实践中,尤其在进行证据审查和事实认定时要“不畏浮云遮望眼”,真正达到“健全事实认定符合客观真相、办案结果符合实体公正、办案过程符合程序公正”的目标,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谢峰对市中院的指导表示欢迎和感谢,他表示司法公信力的提升有赖于每个案件质量的提升,此次案件交流活动使大家受益匪浅,他要求青年法官要认真学习资深法官的办案思维和审判理念,从而进一步提高审判水平。
此次会议的召开,有利于加强两级法院审判业务交流和审判质效的提高,形成良性互动,促进办案共识的凝聚和裁判尺度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