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起诈骗罪案件的被告人柯某在辩护人的陪同下,将一面锦旗郑重送到黄石港区人民法院,向案件承办法官向淑青表达诚挚感谢。温情一幕的背后,是法院秉持善意文明司法理念,实现法理情统一的生动实践。
据悉,被告人柯某虚构事实骗取被害人钱财三万余元,被公诉机关以涉嫌诈骗罪提起公诉。案件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向淑青着眼于矛盾的实质化解,全面细致审查案情。经查明,柯某虽构成犯罪,但系初犯、偶犯,认罪悔罪态度诚恳,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
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向淑青主动委托社区矫正机构对柯某的社会危险性和对社区的影响进行了调查评估。在确认柯某符合社区矫正条件后,为最大限度化解矛盾、修复社会关系,向淑青依法建议公诉机关调整量刑建议。公诉机关当庭对量刑建议作出调整,建议对柯某适用缓刑。
最终,黄石港区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柯某作出缓刑判决。宣判后,向淑青对柯某进行了深刻的法治教育,引导其珍惜此次改过自新的机会,严守法律底线。
此次被告人服判后送锦旗,体现了其对法院工作的认可,向社会传达了司法理性与司法温度。黄石港区人民法院在司法实践中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彰显了新时代人民法院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责任与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