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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涉毒屡犯不改,出狱后运输毒品获刑15年

发布时间:2020-12-12 08:46 来源:刑事审判庭 阅读:479

    近日,黄石港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一起运输毒品犯罪案件,被告人张强(化名)犯运输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没收财产人民币五万元。
   据悉,张强曾因犯制造、贩卖毒品罪,于2008年6月3日被湖北省黄石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四万元,2014年8月29日刑满释放。因吸食毒品,于2019年9月23日被黄石市公安局黄石港分局行政拘留十日。经历过十年牢狱和十日拘留的张强并未汲取教训,金盆洗手,反而重操旧业,从事非法运输毒品交易。
   2020年5月18日,张强随身携带一包用黄色牛皮纸袋包装的毒品,通过站外上车的方式坐大巴从武汉返回黄石。在下车后不久,路过黄石港区迎宾南中石化加油站花坛时,张强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并从身上查获白色块状毒品疑似物七块、黄色晶体毒品疑似物一袋。经鉴定,从张强处被查获的白色块状毒品疑似物总净重99.6克,均检验出海洛因成分;黄色晶体毒品疑似物总净重9.89克,检验出甲基苯丙胺成分。
   经审理查明,张强运输海洛因99.6克、甲基苯丙胺9.89克,已构成运输毒品罪。法院认为,公诉机关指控张强犯运输毒品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成立。张强曾因制造、贩卖毒品罪获刑十年,现又犯运输毒品罪,系毒品再犯,应从重处罚。据此,法院遂作出以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