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黄石港区人民法院欢迎您!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站点搜索

当前位置: 首页> 新闻中心 > 执行动态

黄石港区法院快执快结 集中兑现48名农民工工资执行款

发布时间:2013-02-06 12:24 来源: 阅读:2160

昨日下午,鄂州包工头朱耀朋终于领到11.5万元的银行支票。至此,一段历时4年多的讨薪路宣告终结,48名农民工终于讨回黄石市住宅建筑公司欠他们的31.6万元血汗钱。

傻眼

工程完工包工头跑了

39岁的朱耀朋家住鄂州市鄂城区沙窝乡草陂村,是一个小包工头。

2008年7月10日,朱耀朋与黄石市住宅建筑公司所属的黄石住宅建筑公司三公司坤宝项目部,签订了关于坤宝二期综合楼土建工程施工合同。当时,他以包工不包料的方式承包这项工程。以甲方名义在合同上签字的人叫孙晓明,他自称是黄石市住宅公司坤宝项目部经理,但实际上他也是个包工头。

合同签订后,朱耀朋从老家带了40名农民工来到项目工地(连同朱耀朋等人,一共是48人),根据合同约定和项目部要求进行施工。

2009年底,工程完工了。2010年1月26日,工程结算时,黄石市住宅建筑公司仍欠朱耀朋工程款31.6万元。为了稳住人心,孙晓明当天向朱耀朋出具了“坤宝综合楼欠民工工资316000元”的对账单。

但是,当朱耀朋拿着对账单找孙晓朋要钱时,却意外地发现孙晓明跑了。黄石市住宅建筑公司称,孙晓明以黄石市住宅公司坤宝项目部经理的名义领走了31.6万元工程款。

欣慰

一审胜诉讨回20余万

由于孙晓明玩起了失踪,朱耀朋只好向黄石市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在劳动部门的协调下,2011年1月25日,黄石市住宅建筑公司给付了工程款20.1万元。但该公司称,这只是出于人道主义,替孙晓明垫付的工钱。

但是,还差11.5万元怎么办?工友们外出打工,图的就是养家糊口。现在工钱要不回来,大家都来找朱耀朋。朱耀朋没办法,只好将自己的钱拿出一部分垫付,但仍然难以填满这个“大窟窿”。

为了要回这笔血汗钱,朱耀朋曾向黄石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但都没有成功。去年夏,朱耀朋一纸诉状将黄石市住宅建筑公司告上法庭,要求支付11.5万元余款及逾期付款利息1万余元,以及交通费等3000元。

去年8月,黄石港区法院一审认为,黄石市住宅建筑公司将其承包的工程整体转包给无建筑资质的孙晓明个人,孙晓明又将土建工程分包给实际施工人朱耀朋,该公司的行为违反了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判令其支付朱耀朋工程劳务款11.5万元。

一审虽然赢了,但黄石市住宅建筑公司提起上诉,11.5万元的工程款还是没能要回。

高兴

剩余血汗钱昨日到手

朱耀朋(左)从法官手中接过11.5万元的支票

黄石市住宅建筑公司的上诉理由是,其与朱耀朋从未签订任何形式的承包合同,孙晓明与朱耀朋所签合同无该公司印章,也无该公司人员的签字;孙晓明仅仅是工程转承包人,该公司从未授权其与他人签约;黄石市住宅建筑公司与朱耀朋之间不存在欠款事实;该款实际上是劳务费,并非工程款,不适用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相关法律法规,且朱耀朋也不具备诉讼主体资格;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孙晓明没有被起诉。

黄石市住宅建筑公司上诉后,朱耀朋担心工钱讨不回,遂与工友联名向黄石市政府等部门递交申请书,请求政府帮忙讨薪。上月6日,市长杨晓波对申请书作出批示,要求转黄石市中院院长吕小武督办。

黄石市中院二审认为,孙晓明的一系列行为足以让朱耀朋相信其有黄石市住宅建筑公司的代理权,即使孙晓明只是转承包人,也不影响其代理关系的成立和有效。该公司虽已向孙晓明付清了工程劳务款,这也只是该公司的内部管理问题,不能影响其向朱耀朋承担工程价款债务的法律后果。法院遂维持了一审判决。

本月1日,黄石港区法院对该案进行强制执行,扣划黄石市住宅建筑公司账户内119531元(含2863元诉讼费和1668元执行费)。“太感谢了,今年可以过个好年了。”昨日下午,拿到钱的农民工们连声说。黄石港区法院执行局局长陈勇说,此案的成功执行就是要告诉老板们,农民工的工资拖欠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