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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纪党规知识应知应会(四):支部工作基础知识

发布时间:2025-10-27 10:33 来源:黄石市黄石港区人民法院 阅读:1576

理论是行动的先导,思想是前进的旗帜。对于党员干部而言,扎实的理论素养既是立身之本,更是履职之要。唯有持续加强理论学习、不断厚实理论功底,才能深刻把握新时代党的创新理论的核心要义;唯有自觉用这一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才能精准观察新形势、深入研究新情况、有效解决新问题。这不仅是严守党纪党规的内在要求,更是确保各项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推进、符合客观规律发展的根本保障。今开设党员干部党纪党规知识应知应会专栏,助力大家夯实理论基础、强化纪律意识,以理论清醒筑牢政治坚定,以纪律自觉践行使命担当。


第四部分:支部工作基础知识 

81.凡是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都应当成立党支部。 

82.联合党支部覆盖单位一般不超过5个。 

83.党支部的成立,一般由基层单位提出申请,所在乡镇(街道)或者单位基层党委召开会议研究决定并批复,批复时间一般不超过1个月。 

84.村、社区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5年,其他基层单位党支部委员会一般每届任期3年。 

85.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每年谈心谈话一般不少于1次。 

86.党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1次,党支部委员会会议一般每月召开1次。 

87.发展党员,必须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经过党的支部,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 

88.有正式党员7人以上的党支部,应当设立党支部委员会。 

89.党支部委员会由党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支部书记、副书记一般由党支部委员会会议选举产生,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由党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 

90.党支部每月相对固定1天开展主题党日,组织党员集中学习、过组织生活、进行民主议事和志愿服务等。 

91.党支部委员会由3至5人组成,一般不超过7人。 

92.党支部委员会设书记和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等,必要时可以设1名副书记。 

93.党支部党员大会议题提交表决前,应当经过充分讨论。表决必须有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党员到会方可进行,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的半数为通过。 

94.党的基层组织是指党委、党总支、党支部。

95.党员领导干部应当定期为基层党员讲党课,党委(党组)书记每年至少讲 1次党课。 

96.党支部一般每年开展1次民主评议党员,组织党员对照合格党员标准、对照入党誓词,联系个人实际进行党性分析。 

97.根据党组织隶属关系和干部管理权限,上级党组织对任期届满的党支部,一般提前6个月以发函或者电话通知等形式,提醒做好换届准备。 

98.党支部应按照规定,向党员和群众通报党的工作情况,公开党内有关事务。 

99.党支部每年至少召开1次组织生活会,一般安排在第四季度,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 

100.组织生活会应当确定主题,会前认真学习,谈心谈话,听取意见;会上查摆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明确整改方向;会后制定整改措施,逐一整改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