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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港区法院机关档案工作再次通过省特级复查

发布时间:2013-11-11 10:18 来源: 阅读:5048

10月29日,市档案局副局长黄树华一行受省档案局委托,在市中院办公室主任张胜平的陪同下,到黄石港区法院进行档案省特级复查评审工作。区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许卫武,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陈勇,院研究室主任刘锦源和档案室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评审组通过听取工作汇报、实地查看各类档案、审查材料等方式综合评议打分。

黄石港区法院于2001年11月获得档案工作目标管理省特级证书后,12年来不断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在全面强化档案基础管理的同时,不断加强档案工作的制度化、标准化和现代化建设,积极利用档案资源服务于法院各项工作,机关档案工作呈现出了新的局面。

市档案局评审组认为,黄石港区法院领导高度重视档案工作,把档案管理作为推进机关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档案规范管理程度逐步完善。成立综合档案室,对各类档案进行集中统一管理;配备专兼职档案人员,并形成网络管理体系;制定从文件材料收集到档案保管、利用等各项规章制度并规范执行;开展档案人员业务培训,提高档案人员业务知识水平;档案室设备齐全,做到了库房、调阅室和档案人员办公室、技术用房、图书资料室、荣誉陈列室“六分开”;基础业务工作扎实,档案管理水平得到明显提升,为法院各项管理工作夯实了基础;档案利用取得了明显效益,为领导决策、机关建设、审执业务等方面提供了优质的服务。

评审组经评审后,一致同意黄石港区法院机关档案工作目标管理通过省特级复查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