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安排后,黄石港区人民法院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学习教育,坚决纠治服务企业和群众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假作为,压实各审判执行团队、部门狠抓作风建设主体责任,共同营造优化营商环境浓厚氛围。
一是严厉打击破坏营商环境犯罪行为,及时妥善处理重大项目和重点工程所涉法律问题,通过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打击影响企业发展和项目建设的强揽工程、强买强卖等违法犯罪活动;坚决扫除村霸、地霸、材料霸等黑恶势力;依法严惩在招商引资、项目审批、税收征管中的行贿受贿、渎职犯罪行为。通过及时、准确、有效地打击上述犯罪,切实维护黄石港区安全稳定的营商环境。
二是依法审理民商事案件,建立商事审判绿色通道,建立重大敏感案件会商、风险研判、涉民商案件诉前化解三大机制,依法保障和实现民商事主体的合法权益。在确保案件质量前提下,黄石港区法院对涉诉企业的立案、审理、执行等程序进行升级优化,实现快立、快审、快执,对适用简易程序案件采取简易程序审理,节约企业诉讼成本,畅通审判绿色通道。依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等违法行为,保护经营者、投资者的人身财产安全,为企业发展清障疏堵,依法审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产业转型升级过程中发生的各类案件,稳妥处置“僵尸企业”,为“促投资、稳增长”提供司法保障。
三是加大涉企、涉金融案件执行力度,以坚决如期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为契机,用好用足执行措施,大力实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推进联合惩戒体系建设,强化对被执行人的信用惩戒力度,对已经履行生效裁判义务或者申请人滥用执行人名单的,及时恢复当事人信用。对经营失败无偿债能力但无故意规避执行情形的当事人,及时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删除。
四是强化司法为民举措,不断增强立案“窗口”服务职能,继续完善诉前调解、诉讼指引、判后答疑、司法救助等制度,满足涉案企业及人民群众多元化的司法需求。在诉讼服务方面,黄石港区法院为各类市场主体参与诉讼提供网上诉讼指导、法律咨询热线、远程立案等智能化服务,争取在立案环节实现100%的涉企纠纷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最多跑一次”、50%以上“一次不用跑”。对当事人恶意诉讼、滥用权利,对企业正常经营行为造成影响的,则予以严厉打击。
五是强化司法公开力度,深入推进审判流程、庭审、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四大公开平台建设,落实阳光司法各项措施。同时通过全院干警,特别是员额法官深入到企业,走访当事人,听取对人民法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群众监督,对企业和当事人提出的问题进行梳理,召开专题会议,查找自身不足,深挖产生问题的根源,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形成加强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