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黄石港区人民法院欢迎您!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站点搜索

当前位置: 首页> 新闻中心 > 法院新闻

尿毒症患者讨薪难 法院调解当场还

发布时间:2021-02-01 09:00 来源:胜阳港人民法庭 阅读:392

近日,在黄石港区人民法院的主持调解下,当事人田某终于拿到了被拖欠已久的工资。

田某自2000年6月起入职某医疗公司从事司机工作2015年3月,田某患尿毒症,而开始长期透析治疗。因该医疗公司偶尔推迟缴纳员工社会保险,田某就医报销受阻。2018年11月,田某与该医疗公司协商签订了《协议书》,双方约定:医疗公司与田某签订《劳动合同解除、终止通知书》,医疗公司为被告以灵活就业的名义缴纳社会保险,但双方劳动关系未实际解除。协议书签订后,该医疗公司一直拖欠田某工资,故田某于2019年12月以拖欠工资为由向该医疗公司提出辞职,要求该医疗公司结清工资并支付经济补偿金。但该医疗公司拒不支付田某工资及经济补偿金,双方故而成讼。

    庭审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协议书》约定的田某自愿放弃主张经济补偿金,且医药公司经营困难为由表示短期内可能无力支付田某主张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案件陷入僵局。考虑到田某身患重病,急需医疗费治疗的现实情况,一方面,承办法官多次电话联系医药公司的负责人,向其释法说理的同时,告知其田某失业后生活上出现各种困难,敦促其念及多年的雇主情谊,想方设法筹措资金。另一方面,承办法官通过委托代理律师做田某的思想工作,希望其体谅公司的经济困境,综合衡量公司的履行能力,降低自身的期望值,以便能够尽快拿回工资及经济补偿金。历经2个月的多番调解,在承办法官的见证下,田某与医药公司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医药公司于签订调解协议当日当场向田某履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