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黄石港区人民法院欢迎您!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站点搜索

当前位置: 首页> 新闻中心 > 法院新闻

为劳动者维权 为小微企业纾困 黄石港区人民法院调解让“两难”变“两全”

发布时间:2023-04-17 09:16 来源:胜阳港法庭 阅读:654

感谢法官考虑我们小企业的现实困难,也让我们知道了不签劳动合同的严重后果,我们今后一定会严格按照国家的要求规范用人行为。对这次调解结果我方接受,现在就将钱打给对方!4月14日黄石港区人民法院胜阳港法庭调解室内,黄石某物流公司负责人陈某如是说。

被告张某原系原告黄石某物流公司的员工,20215月进入刚成立的原告公司后从事后勤服务相关工作。原告公司因系小微企业且刚刚成立不久,管理经验不足,法律意识不强,一直未与被告张某签订劳动合同,也未为张某缴纳社会保险。20229月,被告张某以原告公司未为其缴纳社保为由离职,并向黄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仲裁机构经仲裁裁决,黄石某物流公司应向张某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及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共计42750元。黄石某物流公司不服该仲裁裁决,遂向黄石港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面对一边是处于弱势方的劳动者,一边是刚从疫情阴霾走出来的小微企业,承办法官在开庭审理此案后,一直没有放弃调解。通过背靠背的调解方式,承办法官一边向企业负责人普及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缴纳社保的法律后果,让企业认识到违反法律规定用工用人必将遭受不利后果;一边向劳动者讲述庭审查明的企业困难和二倍工资的惩罚性属性,希望张某能够念及与单位的情谊、考虑小微企业的现实困难,放弃部分二倍工资的权利,减轻企业刚刚从疫情影响中恢复过来的经营压力。

最终,在承办法官的多次调解下,企业认识到了自身存在的问题,张某也放弃了部分诉求,双方在法官的见证下签署了调解协议,原告黄石某物流公司当场将3万元汇入张某的银行账户,一起涉小微企业的劳动争议案件就此划上完满的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