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开庭!”7月11日上午,在黄石市外贸码头长江边,黄石港区人民法院开展环境资源巡回审判活动,对4名非法捕捞水产品的被告人进行公开审判。黄石市区两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长江航运公安局黄石分局民警、黄石市农业农村局渔政渔业科工作人员、附近社区居民及新闻媒体记者等40余人旁听庭审。
去年三月份,长江航运公安局黄石分局民警在巡逻过程中发现王某、景某、吴某、卢某等人在长江边使用蝴蝶锚钩、三本钩等非法捕捞工具锚鱼。经调查,王某此前曾多次将非法捕捞的渔获物以每斤几元到十几元不等的价格售卖给收鱼方,共计获利2977.5元。庭审现场,4名被告人对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当庭认罪认罚,并表示自愿承担生态修复责任。
“此次巡回审判活动能够起到良好的普法教育作用,让我们懂得更多长江禁渔相关的法律知识。”前来旁听的黄石市人大代表聂亚珍说。据了解,2020年1月,农业农村部发布关于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范围和时间的通告,宣布从2020年1月1日0时起开始实施长江十年禁渔计划。2020年12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农业农村部联合制定了《依法惩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等违法犯罪的意见》,指出在禁捕区域使用农业农村部规定的禁用工具捕捞的,可依照刑法第三百四十条的规定,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定罪处罚。其中,复饵复钩钓具、真饵复钩钓具等被列为禁用工具。
黄石港区人民法院副院长朱金晖表示,公检法三家单位联合开展环境资源巡回审判活动并增殖放流修复生态,现场以案说法,进行法治宣传,就是要让人们进一步增强生态环境资源保护意识,让大家一起共同努力做好长江大保护工作。
“我以前从没参加过这样的庭审,感觉对我有很大触动。”海关山社区居民孙新民说,这次巡回审判活动让他了解了很多禁渔知识,他以后会引以为戒,保护长江生态环境。
庭审结束后,黄石港区人民法院、黄石港区人民检察院、长江航运公安局黄石分局在长江边开展联合增殖放流活动,共计10万尾利于净化水质的白鲢、鳙鱼鱼苗被投放长江黄石江段流域中,4名被告人当场履行增殖流放义务。据悉,投放的鱼苗由此次审判的4名违法犯罪人员出资购买,将“谁损害、谁赔偿”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