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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回审判到江边
——5名非法电鱼者受审,60万尾鱼苗放归长江

发布时间:2025-01-17 17:13 来源:综合办公室 阅读:346

“开庭!”17日,在长江边上的黄石江滩公园内,黄石港区人民法院敲响了“生态审判”法槌,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案件在这里公开进行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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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3月初,被告人张某某与方某共同商议以电捕方式在长江鄂州水域进行捕鱼,将渔获物出售给他人获取非法利益。后两人邀约被告人徐某、张某某、包某某等人参加,并购买皮划艇、发动机等捕鱼工具到长江水域进行测试。同年4月至5月间,五人先后十几次在夜间一同到约定地点使用电捕鱼装置电鱼,后被公安机关查获。经鉴定,五人的捕捞过程共计导致绝对繁殖力损失量约10393595粒。微信图片_20250210171826.jpg

“我认罪认罚,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行为,今后将爱护保护长江生态环境。”当天庭审中,5名被告人在作最后陈述时,心中满是悔恨,深刻反省自身行为并以此为戒,及时转变生态观念,表示愿意承担增殖放流的生态修复责任,从生态环境的“破坏者”向“保护者”转变。

“这电鱼真搞不得,既要判刑又要赔钱还要坐牢,一点好处都落不到,真是得不偿失!”庭审现场,不少旁观群众感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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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结束后,黄石港区人民法院联合黄石港区人民检察院、长江航运公安局黄石分局,组织被告人及相关工作人员将697公斤的长吻鮠、黄颡鱼、团头魴、蒙古鲌成鱼,以及599514尾幼鱼分别运至外贸码头等天然水域内流放。

近年来,黄石港区人民法院高度重视环境资源审判和普法宣传,探索“巡回审判+法治宣传”模式,将庭审开到案发地、把司法服务阵地转移到群众身边,变巡回审判为“行走的普法课堂”,以案释法,向广大群众阐明裁判理由和依据,让群众直观地了解案件的审理流程,提升群众生态保护意识。

黄石港区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环境资源巡回审判和增殖放流生态修复是该院主动担负起“长江大保护”职责使命、抓实流域综合治理的重要举措,下一步,该院还将进一步立足发挥生态环境审判职能,突出“谁破坏、谁修复”原则,一手抓刑事惩戒,一手抓生态修复,为守护长江生态环境构筑强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