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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过激“守房”怎么办? 黄石港区人民法院租赁安置房保证居住权益

发布时间:2022-05-27 17:13 来源:执行局 阅读:448

“趁着天气晴好啃下一个‘硬骨头’!”5月25日下午,经过长达五个小时的“战斗”,黄石港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如释重负,发出这样一则感叹。30度的高温下,气氛紧张的执行现场,汗水与心跳,沉着与冷静,法院边调解、边腾退,终于将涉案房屋腾退完毕,现场交付买受人。

原告张某与被告费某、柯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黄石港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两被告共同返还原告借款本金40万元及利息;如不履行义务,原告可以与被告柯某协议将本案涉案房屋折价,或申请以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因被告方未按法律文书履行所确定的义务,原告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今年4月30日,房屋公开拍卖成交,经多次敦促,两名被执行人始终无动于衷,未自行搬离。张贴迁出公告后,执行干警再次通知被执行人清空屋内物品,如不履行,法院将依法强制腾退。不料,被执行人不但拒绝,甚至威胁、恐吓执行干警。

为此,该院执行局针对可能发生的突发状况,制定详细的行动预案,以确保腾退行动顺利实施。考虑到该房产为被执行人柯某唯一住房,为保障被执行人的基本权益,执行干警提前选定了一套安置房,并实地考察居住环境。5月25日早上8点半,由执行局长担任总指挥,全局执行干警及司法警察分别组成的执行、警戒、物品清点、执行保障四个小组,对涉案房屋开展腾退。

鉴于被执行人此前的过激言论,行动开始后,警戒小组迅速检查屋内情况,将刀具等利器、钝器统一管制。四个小组各司其职,开始物品清点、打包登记、现场警戒等工作。面对法院干警,被执行人柯某哭闹不止,拒不配合,甚至以生命相挟。见此情况,执行干警将被执行人柯某带离现场,耐心安抚其情绪,厘清法律关系,劝导其勿对抗法院执行。“已经为你和家人租好了安置房,就在隔壁小区,日常购物方便,楼层低,家中老人出行不受影响。所有物品我们都给你按照功能区域做了标记,会有工作人员把大件家具组装还原。我们还安排了人帮你检查新家水电,你现在就可以去看看熟悉熟悉环境!”一番话后,被执行人柯某情绪逐渐缓和。

一把钥匙打开安置房的房门,一把钥匙交到买受人的手中,两把钥匙均迎来了自己的新主人。安置房内,被执行人柯某参观各个房间,表示愿意迁居至此。强制手段如何寻求和谐?善意文明执行才是“最优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