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司法服务水平,推动审判工作提质增效,4月19日,黄石港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银东明利用午休时间,组织立案庭、挹江法庭、法警队全体干警召开工作会议,分析查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查漏补缺、立行立改。
会上,银东明针对党建工作、意识形态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审务督察、立案、诉前鉴定、法警训练、审判提质增效等多个方面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意见和建议,并对下一步工作的开展进行了研判和部署。
一是要加强党纪学习教育工作。
进一步深化对党的纪律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深化对忽视党纪违反党纪问题危害性的认识,增强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紧迫性和针对性。准确把握目标要求,提高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精准性和时效性。要做到逐章逐条的学、紧密联系实际的学、抓好反面典型案例以案促学、以训助学。
二是要增强意识形态工作。
各部门要学习该院印发的《2024年意识形态工作要点》,充分利用学习强国、共产党员网等平台开展网络自学,线下宣传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三是要巩固廉洁司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作为法院干警,要严格遵守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的规定。牢记“清廉是福,贪欲是祸”的道理,经常对照党章党规党纪,对照初心使命,时刻自重自省,严守纪法规矩底线。
四是要摆正审务督察、司法作风。
针对制服混搭、当庭换装、着便装、录像不规范、作席卡未摆放、使用手机、法警执行不规范等庭审及诉讼服务不规范行为进行强调。参照最高人民法院通报的《湖北省法院2023年第四季度审务督察、司法作风的情况》、及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1月1日到2月29日对全省法院的庭审、诉讼服务领域等司法作风进行的线上审务督察学会举一反三,及时自省。诉讼服务中心接待当事人必须规范文明用语、热情认真、严禁冷硬横推、长时间看手机、闲聊、空岗。
五是要提升立案工作效率。
必须秉持“如我在诉”理念,做到有案必立。对于需要补充、补正材料的,一次性告知当事人补正材料的名称及期限。不符合立案条件,要做好释明引导工作,依法出具不予受理的裁定。对于法定期限内不能判定是否符合诉讼条件的,应先予以立案。严禁限号立案、拖延立案、以调代立、不调不立、久调不立、体外循环等情形出现。
六是要督促诉前鉴定和一站式工作。
诉前鉴定是该院目前提质增效的一项举措。对于诉前鉴定工作,负责人员要及时掌握相关情况,对于诉中鉴定工作,负责人员每个月要将鉴定的进展情况告知办案法官。同时,也要及时提醒鉴定部门抓紧时间完成鉴定工作,对于拖延鉴定的,应及时变更,一站式工作也要迅速查找短板及时整改。
银东明强调,要坚持守正创新,强化审限管理,优化运行机制。围绕2024年全省法院审判质效考核指标体系,紧盯弱项指标,强化案件质量监督管理,做到优势指标继续保持,弱项指标及时整改,不断提升审执质效。要主动担当作为,坚持目标导向,明晰审判管理职能。员额法官按照节点完成案件;院庭长做好层级管理、对标案件流程切实负起责任,对案件流程把控做到心中有数;审管办统筹管理,用数据统计分析发现问题,提出处理问题的建议。要强化责任担当,压实监管责任。进一步压实院庭长监督管理职责,树立“一盘棋”思想,形成相互配合、兼容并进的整体工作合力,推动审判质量、效率、效果整体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