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严厉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行为,切实提升执行干警业务素质和办案能力,着力破解办理具体个案中“如何定性、如何裁判、如何移送”的痛点堵点问题,近日,黄石港区人民法院开展打击拒执犯罪专题业务培训会。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黄镔作专题授课,执行局全体办案干警参加培训。

会议深入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系统讲解了《关于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深入剖析了省高院发布的相关典型案例,帮助大家进一步理清法律适用的边界,精准把握拒执犯罪的犯罪构成、证据收集标准及诉讼形式。
研讨交流环节,参训干警聚焦如何优化联动机制,深化打击拒执犯罪力度展开热烈讨论。执行局负责人李翩表示,应通过定期召开研讨会,解决立案标准与法律适用分歧,确保移送线索“诉得出、判得下”;简案组组长刘俊提出,要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双重监督”职能,确保拒执线索实现“有案必立”。
会议指出,准确界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及“情节严重”等法定情形是司法实践的核心。办案人员不能仅浮于表面现象,必须强化证据意识,全面深挖并夯实证据链条。
会议强调,要发挥源头优势,在执行过程中严格依法办案,为下一步移送线索打下坚实基础。要与公安、检察机关协同配合,既要各司其职,又要打破壁垒,通过坚持“公诉+自诉”双轨并行,真正打出组合拳,形成打击拒执犯罪的强大震慑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