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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到位罚金赃款400余万元 31名被害人经济损失全额退赔

发布时间:2020-06-30 09:50 来源:执行局 阅读:680

近日,黄石港区人民法院执结一起诈骗罪罚金纠纷案件,执行到位罚金13万元、退赔款400万元,至此,该案31名被害人亏损全部追回,案件取得良好效果。

2016年起,李某某、曾某某等五名被告人在孙某、黄某夫妻(另案处理)指挥下,以投资邮币卡盈利为名,诱骗多名被害人进入平台开户投资,参与犯罪累计造成31名被害人共计亏损人民币700余万元。2019年4月,黄石港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依法判处五名被告人八年四个月至三年十个月不等刑期,并处五万元至一万元不等罚金,同时责令五人与孙某共同退赔本案被害人损失(其中已扣押的320万元赃款由扣押机关依法返还被害人)。2019年8月,因五名被告人未予履行,该院立案执行。

执行过程中,由于五被执行人均在服刑期间,难以与其取得直接联系,且名下可供执行财产微乎其微,通过常规强制措施执结案件的可能性极低。考虑到该案涉及受害人众多,为最大限度帮助受害人挽回损失,执行干警多番思量后,根据当下可以联系上的被执行人亲属信息,决定从被执行人亲属入手,希望其能代缴罚金及退赃。而后,执行干警从案件危害程度、拒不执行造成的严重后果等角度,对被执行人亲属做了大量思想教育及说服工作,同时表示,若能先行代缴罚金及退赃,无论是对被执行人狱中接受教育改造,还是日后刑满释放重新做人均有帮助。经释法明理,被执行人亲属意识到,从事诈骗犯罪不仅给行为人带来了牢狱之灾,更是毁灭了多个无辜受害的家庭。最终,被执行人亲属自愿先后将责令退赔的剩余数百万元及13万元罚金缴纳完毕,其中退赔款直接交予公安机关,由其连同此前扣押的款项统一向被害人发放。

    为让被害人尽快领取到自己的退赔金,执行干警多次与公安机关沟通联系,跟踪手续办理进度。近日,在法院与公安机关的共同努力下,退赔工作终于尘埃落定,除去一名现身在国外暂时无法返还的被害人,其余30名被害人退赔款全部发放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