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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立案“容缺”受理指南

发布时间:2023-01-09 10:25 来源:立案庭 阅读:2679

网上立案“容缺”受理指南

 

为进一步提高诉讼效率,方便当事人网上立案,黄石港区人民法院2022年出台了《黄石市黄石港区人民法院网上立案容缺受理机制》,现根据实行情况就相关问题做如下解答:

 

1.什么是网上立案“容缺”受理?

原告或者申请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案件、委托律师代理诉讼的案件,允许当事人在提交网上立案申请时,上传起诉状(申请书)、能够确定管辖法院的材料、当事人主体的材料、授权委托材料以及诉讼请求的主要证据等必要诉讼材料。当事人可自愿选择是否扫描上传与案件事实争议有关的其他材料。

 

2.网上立案“容缺”受理适用案件范围?

网上受理的民商事一审、申请再审案件和首次执行案件实行网上立案“容缺”受理。

 

3.适用网上立案“容缺”受理条件?

原告或申请人申请网上立案具备以下条件时,可在立案时“容缺”受理:

(一)原告或申请人的起诉或申请符合法定条件;

(二)原告或申请人提交的必要诉讼材料齐全,仅缺少可“容缺”的非关键性诉讼材料。

原告或申请人申请网上立案必须提交的诉讼材料不符合刑事要件的,不适用“容缺”受理。

4.网上立案必须提供的材料?

原告或申请人申请网上立案时,应当上传起诉状(申请书)、与管辖有关的材料、当事人主体的材料、授权委托材料及主要证据材料。

 

5.“容缺”材料补充方式?

原告或申请人申请网上立案时未提交的其他诉讼材料可通过现场、线上、邮寄等方式提交相关承办部门。

1)现场提交;

2)邮寄提交:黄石市黄石港区湖滨大道83号黄石港区人民法院(立案庭收),邮编435000,联系方式:0714-3266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