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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回应民生诉求 切实保障民生权益

发布时间:2026-05-22 17:32 来源:综合办公室 阅读:245

近日,黄石港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案件。从5月9日立案受理,到5月20日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仅历时11天化解纠纷,依法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5月22日,当事人肖某专程将一面锦旗送到承办法官叶宇、法官助理鲁双手中,对法院高效化解纠纷表示感谢。

原告肖某将货车借给朋友驾驶,行驶过程中车辆发生侧翻事故。经评估,车辆损失价值约为136190元。事故发生后,肖某多次与保险公司就理赔事宜进行沟通,但因双方对赔偿金额存在较大分歧,问题迟迟未能解决。货车作为营运车辆,直接关系肖某家庭收入来源,车辆受损不仅影响正常经营,也给其家庭生活带来较大压力。肖某遂将保险公司诉至法院。

案件进入审理阶段,叶宇认真审查事故责任、车辆损失评估情况、保险合同约定等材料,梳理双方争议焦点。考虑到案件事实清楚,争议集中在赔偿金额和理赔标准上,若进入判决程序可能延长周期,不利于纠纷及时化解,叶宇决定优先采用调解方式。

案件审理初期,肖某因自己与保险公司多次沟通未果,对于调解效果存在顾虑,不愿轻易接受调解。叶宇耐心向其释明案件事实、保险合同约定及调解优势,明确告知法院出具的调解书具有法律效力,逐步帮助其消除顾虑。在与保险公司的沟通中,叶宇依据损失评估结果和保险责任范围,督促保险公司重新核算理赔金额,引导其依法依约履行赔付义务。

为避免因信息传递不畅、沟通衔接不及时影响调解进程,法官团队主动建立线上沟通群聊,实时跟进案件进展,及时回应当事人疑问,让案件办理过程更加公开透明、便捷高效。

调解过程中,叶宇组织双方多轮沟通协调,逐项核对赔偿依据,厘清赔付边界。经过反复释法明理,双方分歧逐步缩小。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被告保险公司在保险限额内向原告肖某赔偿95333元。调解协议达成后,法官团队继续跟进赔偿款履行情况,确保调解成果落到实处。

“没想到案件进展这么快、这么顺利,赔偿金额也达到了我的预期。”肖某表示,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法官团队及时回应诉求、主动释法答疑、高效化解纠纷,让他对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更有信心。

民生案件无小事。该案的高效化解,是黄石港区人民法院坚持司法为民、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生动实践。该院始终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持续提升工作质效,切实减轻群众诉累,用更加高效、便捷、有温度的司法服务回应群众期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