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黄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新国一行在黄石港区人民法院召开调研座谈会,听取黄石港区法、检“两院”关于加强市场主体司法保护和服务的工作情况。会议由市人大监察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戴奇伟主持。
会上,区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许卫武,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许建新分别立足审判、检察职能,就加强市场主体司法保护和服务的创新举措、涉企刑事案件和涉企民商事案件办理情况、加强涉市场主体的刑事立案监督情况等内容向调研组作专题汇报,并围绕如何加强市场主体司法保护和服务提出司法建议和检察建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军结合日常工作体悟,以其他地区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上的先进经验做法为切入,分析了当前全市法院系统在开展市场主体司法保护和服务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同时从思想认识、部门联动等角度对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提出针对性意见建议。
听取黄石港区“两院”汇报后,李新国指出,法院、检察院在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上责任重大,是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维护者和守护者。针对如何认识和改善法治化营商环境,李新国作四点要求,一是要提高站位、统一思想。要更新观念,多学习借鉴国内外、省内外先进做法,主动适应优化营商环境的新形势、新要求;要把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纳入重要议程,将其作为“一把手”工程抓落实,站在服务大局、服务发展的角度,作出全局性思考、战略性部署,推动优化营商环境不断取得新成效;要加强对涉市场主体案件的梳理和督导,厘清思路、分案施策,提高案件办理水平。二是要依法依规、公平公正。要在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许可的范围内,穷尽一切手段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本地党委及相关职能部门应出台工作规范,强化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指引。要进一步提高司法效率,加大对生效判决的执行力度,最大限度保护胜诉企业的合法权益。三是要长效常态,精细服务。要加强法治宣传,通过走访企业、送法进企业、开展点对点服务等方式,积极宣传涉企法律法规,解答涉企法律难题,为企业提供法律风险预警提示,引导企业规范自身行为。要搭建涉企纠纷的司法服务和多元化解平台,及时排查和化解涉企矛盾纠纷,打造稳定和谐的营商环境。四是要转变作风、自查自纠。要进一步转变司法作风,及时建立与企业的沟通联系制度,更加主动地倾听企业的呼声、心声,准确把握企业的司法需求,查找和改进在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上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不断提高对企业的司法服务保障能力。
市人大监察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朱芬胜、刘月溪,黄石港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阮梦罴等参加调研座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