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调解,三案化解。近日,在黄石港区人民法院三位承办法官的共同努力下,三位当事人均向法院提交撤诉申请,三起环环相扣、互相影响的关联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夏某某为黄石某置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其借与姜某某90万元。2021年7月,姜某某去世,尚差欠夏某某借款本金66万元及利息。多年前,姜某某生前配偶王某某曾向该置业公司购得一处门面房,但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后租赁给张某某经营。姜某某去世后,夏某某为讨回借款,要求王某某退还门面房,并擅自对该门面房断电,将门焊死,致使承租人张某某无法正常开门营业,损失严重。
自己是合法经营,怎无端被扯进他人的矛盾?气愤之下,张某某为维护其正当经营权利,将出租方王某某诉至黄石港区人民法院。忽而成为了被告,王某某内心无奈又愤慨,认为其已向黄石某置业有限公司支付购房款,虽未过户但存在房屋买卖合同关系,要求退房是无理之举。于是,张某某起诉的一个月后,王某某同样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门面房的产权。另一边,面对王某某的起诉,夏某某主张,姜某某生前欠款应由其配偶王某某及其他财产继承人继续偿还,又与王某某等就债务清偿问题形成诉争。至此,黄石港区人民法院受理了上述相互关联的三起民事纠纷。
如何才能在不伤害各方当事人利益的同时,达到案结事了的效果?为此,黄石港区人民法院从审判大局出发,三起案件的承办法官相互协调,以解决确权案件和被继承人债务清偿案件为突破口,采用背靠背、面对面等方式进行调解,深入与当事人沟通,明之以法、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经法院主持,三方达成一致意见,王某某将门面退还给置业公司,夏某某免除王某某丈夫生前债务,置业公司与承租人张某某以原价签订租赁合同,三位当事人向法院申请撤诉。至此三起纠纷画上了圆满的句号,受到了三方当事人的好评。
一次调解,三案化解,黄石港区人民法院在案件办理中将法理、事理、情理有效融合,不就案办案、机械办案,积极追求法律效果与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真正做到司法便民、司法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