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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不履行义务 法院强制搜查 登门“要账”

发布时间:2022-12-07 11:17 来源:执行局 阅读:1016

12月7日,黄石港区人民法院开展强制搜查执行行动。

原告陈某、余某与被告邓某、刘某均为黄石A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化名,以下简称A公司)股东,二原告认为,被告邓某自担任A公司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以来,违反相关法律规定与公司章程,同被告刘某合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司利益及原告等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故诉至法院。法院审理后判决二被告连带给付A公司各项资金损失。

由于二被告未如期支付,经原告申请,法院就该起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案进行执行立案。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邓某、刘某始终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甚至制造“账上无钱”的表象。为核实被执行人在A公司的持股比例,同时进一步掌握A公司的经营、资产情况,为后续司法拍卖被执行人股权奠定基础,执行干警要求被执行人邓某将公司近年财务账册交付法院,邓某拒绝交付。鉴于此,该院遂决定于12月7日依法对A公司进行强制搜查,调取相关账簿。

当日一早,10余名执行干警奔赴执行现场,开展搜查行动。到达现场后,该院立即向被执行人刘某出示法律文书及《搜查令》,亮明身份、释法明理,要求其主动交付财务账簿,但其以会计无法到场、无财务柜钥匙为由不予配合。一番沟通无果,该院委派开锁人员强制开启柜门,并迅速分组,有序开展账册清点、登记、打包、指挥搬运、存放管理等工作。执法记录仪全程记录执行活动,整个过程法纪严明,程序透明。

经过两个小时的搜查,A公司自2019年1月至2022年7月的账单凭证、现金账本等全部提取封存,由法院依法查封扣押,并移交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评估,力促该案早日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