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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厉打击拒执罪 利剑出鞘治“老赖”

发布时间:2018-09-06 09:48 来源:研究室 阅读:350

近日,因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杨某被黄石港区人民法院移送侦查逮捕。

2012年7月27日,杨某以鄂州市古城南路与湖滨西路交汇处宏宸综合楼北栋13层西户及夹层作抵押向李某、付某借款30万元。借款期限届满后,杨某未如约还款。2014年11月20日,黄石港区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决,限定杨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5日内偿清债务,杨某仍未履行。2015年2月4日,黄石港区人民法院下达执行通知书要求杨某变卖自己所拥有的鄂城区宏宸综合楼北栋13层西户及夹层以偿还借款。但杨某一直未变卖该房屋,且久居其中不肯搬离,黄石港区人民法院遂多次向杨某送达公告,要求杨某和其妻子祝某自行迁出,否则法院将依法强制执行,二人视若无睹。

杨某对人民法院的判决有能力执行而长期采取躲避等手段拒不执行,严重挑衅司法公信和法治权威,情节恶劣,其行为已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构成要件。2018年4月,黄石港区人民法院向黄石港公安分局移送该案,经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涉嫌拒执罪的杨某已于近日被黄石港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近年来,黄石港区人民法院为解决“执行难”不断发力、重拳频出,在加强执行力度的同时,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刑事犯罪行为的打击惩治工作也在积极推进。2016年至今,该院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移送公安机关6人,其中2人获刑,2人被依法逮捕,2人正由公安机关审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