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筑牢新招录人员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增强廉洁自律和法纪意识,12月10日,黄石港区人民法院组织新招录人员开展“三个规定”及纪律作风相关制度学习宣讲会
会上,院督察室工作人员陶玲俐首先围绕“三个规定”出台背景、主要内容、重大意义、如何规范填写“三个规定”、违反“三个规定”的情形等内容进行解读,并结合违反“三个规定”相关案例进行释法说理。她提出,全面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是实现公正司法、廉洁司法的必然要求,也是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的重要措施。随后,陶玲俐又对院内考勤、着装、会风会纪及休假请假等相关制度进行强调并提出要求,要充分认识开展纪律作风学习的重要意义,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增强行动自觉,不断提升自身素养能力。
此次宣讲活动,进一步加深了新入职的干警们对“三个规定”相关内容的理解,提升了干警“逢问必录”的意识。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干警们也纷纷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将严格遵守院内各项规章制度,牢记初心,守住底线,不越红线,筑牢防线,清正廉洁,自觉树立法院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