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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港区法院五举措化解涉诉信访难题

发布时间:2012-11-12 12:21 来源: 阅读:2101

今年以来,黄石港区法院以贯彻最高法院王胜俊院长提出的“四个必须”和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五项制度”为契机,以解决涉诉信访工作为重点,以提升法院公信力为目标,不断强化解决涉诉信访工作举措,积极稳妥地处理涉诉信访问题,为构建和谐司法发挥了重要作用。

明确工作制度,使群众诉求“畅”起来。制订了《黄石港区法院信访工作暂行规定》、《诉讼服务中心管理规定》等相关工作规范,明确规定党组定期接访、研究信访工作制度、重大信访案件包保责任制度、排查和消除不安定因素制度、重要信访信息报告制度、信访登记建档制度、奖惩制度、每周三院长接待日制度等,并落实到位。同时加强信访窗口建设,使得相当一部分涉讼信访案件被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通过完善信访工作制度,变群众“上访”为院领导“下访”,解答群众提出的疑问,实现更好的为来访群众服务,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目标。

定期梳理排查,使不安因素“稳”下来每月由诉讼服务中心牵头,对各部门自报不稳定案件、上级交督办案件及院长接待日中反映矛盾突出的案件进行排查通报,变接访为预防。对排查出的重点对象,按照“事要解决,人不上访”的要求,分门别类,逐案研究稳控措施。对有可能激化矛盾的执行、驳回申诉等案件,加大法律宣传和思想疏导力度;对上访无理但确有困难的上访人,积极商请区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协调解决。

实行领导包案,使涉诉信访“降”下来。对重点涉诉上访案件实行领导包案,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院长具体抓,并严格落实定领导、定专班、定责任、定时限的“四定”要求和包保责任制。实现包案领导与上访人直接见面,零距离接触,认真倾听当事人意见,研究工作措施,解决信访难题。这一措施有效的缓解了上访人的对立情绪,避免了“踢皮球”现象的发生,推动了重点涉诉信访案件的及时处理。

注重有情操作,使群众内心“暖”起来。在办理涉诉信访案件中,强调将心比心、以情感人,对来访者做到认真倾听,耐心解释,对群众要求合法合理,并能及时解决的,依法尽快予以解决;对信访有一定道理、期望值过高的当事人,认真做好解释工作,争取得到理解。对信访事项不属于法院管辖范围的,积极与有关部门联系,尽量满足其合理要求。对生活确有困难的弱势群体,本着量力而行的原则,予以适当的救济。通过对信访情况的分类处理,及时化解了当事人的疑虑,较好的维护了法院的公正形象,使群众内心“暖”起来。

争取多方联动,使群众难题“解”开来。涉诉信访问题是社会诸多矛盾的综合反映,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因此,在面对重大涉诉信访难题时,采取了多方联动的工作思路。一方面积极争取区委、区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给予当事人适时救济;另一方面及时向上级法院请示汇报,获得对涉诉信访工作的指导。此外,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们参与到息诉罢访工作中,从行动上打消上访人的疑虑,从心理上排除上访人的障碍,进而化解矛盾,真正实现案结事了,解开群众的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