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意相劝成犯罪
宁可坐牢不愿赔
法检两院齐出动
双方言和释怨归
“对不起,我知道错了。虽说事出有因,但我确实给你造成了伤害,希望你能谅解我……” 近日,黄石港区人民法院启动法检“共治”机制,成功促成一场刑事和解。案件当事人从“剑拔弩张”到“握手言和”,将矛盾化于诉前。
调解陷入僵局 牢狱之灾临近?
何某某与江某某是旧识,2024年某晚,二人在黄石港区某麻将室偶遇。江某某醉酒后情绪激动,何某某前去劝阻,二人发生拉扯,随后双双倒地。何某某起身后,江某某仍抱住何某某大腿不放,何某某为挣脱纠缠,手脚并用殴打江某某,致江某某受伤。
案发后经电话通知,何某某主动到案接受调查,公安机关以故意伤害罪向区检察机关移送审查起诉。审查起诉期间,承办检察官数次组织二人调解,均未成功。检察机关拟以故意伤害罪向我院提起公诉。
想法不谋而合 启动“共治”机制
黄石港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胡又林认为,二人此前并无矛盾纠葛,此次因琐事引发的争端具有很大偶然性,具备刑事和解的基础。就在他准备给承办检察官打电话协商联合调解事宜时,先一步接到了承办检察官的来电邀约,双方想法不谋而合。胡又林遂就此事向分管领导作了汇报。
为推动轻微刑事案件从“治罪”阶段向“治理”阶段迈进,同时化解二人“心结”,修复社会关系,黄石港区人民法院决定与区检察院启动法检“共治”机制,两院迅速组成联合调解小组,共赴综治中心破解矛盾。
协同融合履职 当场握手言和
“我宁可去坐牢,也不愿意赔偿。”
“那你就去坐牢吧,我决不谅解你。”
虽然已历经多次调解,一见面二人依然火药味十足。联合调解小组并没有急于制止,而是仔细倾听,分析二人矛盾的核心,寻找调解的突破口。不一会,胡又林发现何某某态度强硬的原因可能是不懂法,没有意识到自己行为的法律后果,不理解自己好心劝阻的行为怎么最后成了“犯罪”。
胡又林耐心向何某某释法明理:“虽然你本意是好的,但确实给对方造成了伤害呀,造成伤害了你是不是要赔偿?违法了你是不是要担责?”何某某逐渐平静下来,开始反思自己的行为。
另一边,江某某也在承办检察官入情入理的劝说下同意了谅解。何某某当场履行了赔偿款,江某某签订了谅解书,检察机关最终对何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一场看似无法化解的矛盾就此解开。
轻微刑事案件大多属于刑事附带民事的公诉案件或自诉案件。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被告之间的对立情绪往往比较严重,矛盾容易激化,不利于社会稳定,因此调解对解决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当事人之间的争议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下一步,黄石港区人民法院将继续加强与公检司等部门的密切配合,把化解矛盾、修复关系、诉源治理作为办理轻微刑事案件的重要任务,积极构建“多元化参与、恢复性解纷”等刑事和解机制,借力“枫桥经验”,探索轻罪善治新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