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太感谢你们了,要不是你们及时启动行政争议诉前实质性化解程序,解决我孩子的入学资格审查问题,我们今年就错过入学机会了!”
9月2日下午,在黄石港区人民法院行政争议诉调对接工作站门口,李某激动地对承办法官闵丽说道,随后夫妻二人郑重地献上一面锦旗。
李某是鄂州市鄂城区花湖镇居民,2021年,李某与妻子二人在黄石市黄石港区从事餐饮行业,携带幼女李某某共同生活,至今尚未在黄石市内购置房产。今年上半年,女儿已年满6周岁,按照规定,9月份应入学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然而,李某按照网上报名系统的要求多次提交了女儿的入学报名资料,均无学校接收。眼看开学在即,而女儿尚无学校接收,李某和妻子急得整夜睡不着觉。期间,李某多次拨打相关教育部门、信访部门的联系电话,得到的回复均是花湖镇居民不能在黄石港区入学。
为尽快解决女儿入学问题,李某遂于8月28日下午向黄石港区人民法院递交诉状,状告黄石市黄石港区教育局行政不作为,未提供平等受教育的机会,导致其女儿李某某无法就近上学。
收到起诉状后,该院立案庭工作人员经审查立即向负责行政诉讼业务的综合审判庭转交材料,案件由法官闵丽负责办理。查看了李某的起诉状,闵丽立即意识到,再过两天就是各中小学生秋季统一入学时间,如果处理不好,即便当事人的案子最终胜诉了,孩子也只能等到明年再上学,所以该案不能按照常规的行政诉讼程序一步一步来,必须立即开展行政争议诉前化解工作!打定主意后,闵丽当下立即电话联系李某,向其了解基本情况。随后又与区司法局、区教育局招生办等行政争议诉前化解工作相关单位负责人取得联系,交流意见,希望教育部门慎重对待,配合法院进行行政争议诉前化解工作。
经多番努力与协调,教育招生部门表示将重新审核李某某的入学报名资料,并在两日内作出答复。李某得到消息后喜出望外,次日即向招生办递交了入学报名资料。
8月30日下午,李某高兴地致电闵丽,告知其女儿已通过了黄石港区某小学的入学申请,可以如期上学,不用再打官司了。
仅仅两天,一件棘手的行政争议就化解于诉前了。
这是该院自今年6月开展行政争议诉前化解工作以来的第26起案件。相较于一般行政诉讼普通程序6个月的审理期限,行政争议诉前实质性化解工作大大减少了群众诉累,降低了受理案件数量,避免了“一案结、多案生”的问题,更让法官能集中时间办理大案要案,提升审判质效,有效地从源头上降低行政诉讼案件的上诉率、申诉率、信访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