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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整顿进行时·我为群众办实事|黄石港区人民法院用心尽责服务 赢得老人赋诗赞誉

发布时间:2021-05-11 09:18 来源:综合办公室 阅读:382

“雨水滋润花木茂,荆楚环优民安康。人品端正人敬仰好人做事是楷模,人为善众敬仰……”5月10日,在繁忙仍似往常却突降罕见暴雨的下午,忙碌办公中的案件承办人收到一则饱含真情的短信,让其内心颇感欣慰,犹如“雨过天晴”。这是来自一名高龄老人亲写的致谢诗作,感谢黄石港区人民法院助其领取到了一笔因历史问题无奈沉积下来的陈年案款。

申请执行人易某某与被执行人胡某平、胡春交通事故人损害赔偿一案被执行人将全部执行案款7000余元汇入黄石港区人民法院账户后,因其未将汇款情况告知申请执行人及法院,致使资金一直滞留在法院账户,未能第一时间将该笔款项向申请执行人支付。在后续执行案款清理过程中,经过细致排查,法院发现该笔历史遗留案款,但因时间久远且当时执行系统建设不完善,案款相关信息不明。为追溯到案款来源,尽快向申请执行人发放完成,该院根据零碎线索开展多轮核查,以款找案、以案找人,终于在2020年初查明案件当事人信息。得知申请执行人为易某某后,案件承办人立即调阅案卷获取易某某联系方式,并多次以电话、短信方式通知易某某到院办理执行款领取手续。但易某某均表示,因疫情形势严峻,以及自本案交通事故后,身体久病未愈,一直在广东疗养,不便到法院来领款。

由于案款已因客观历史原因滞后发放,虽金额相对不高且申请执行人易某某一直提出延期领取的意愿,但案件承办人始终将此事作为心头大事对待,每间隔一段时间便询问易某某能否到院领款。得知易某某将于今年5月回到黄石老家的消息,案件承办人立即与其约定时间,5月10日,87岁的申请执行人易某某终于在老伴的陪同下来到黄石港区人民法院。鉴于易某某年事已高,身体状况不佳,协助接待的工作人员主动帮助易某某抄写好银行账号和开户信息,再交其签字确认。为表达心中感激,办理好领款手续后,申请执行人易某某坚持要回到该院接访大厅,向正在接访的案件承办人致谢。担心老人行动不便,工作人员一路小心陪同护送,确定其安全离开才回到岗位继续办公。平安回到家中后,申请执行人易某某特作诗一首,短信发送至案件承办人,称赞法院尽责兑款、温情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