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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抗拒执行到主动履行的转变

发布时间:2022-08-09 10:37 来源:执行局 阅读:400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水滴石穿,非一日之功。”拔下一起积年“钉子案”不仅需要智力与魄力,也需要不懈的坚持与坚韧的毅力。

这是一起“老案”,从执行立案持续至今已长达九年。2013年,黄石港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张某夫妻二人连带给付余、邹某、刘某等人借款本金180万元及利息。同年,余某等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14年至2016年,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名下多处房产进行评估拍卖。其中两套房产,一套被买受人唐某购得,一套以物抵债至申请执行人。而后,张某向法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并由此开始了其漫长的信访之路。

2019年,法院依法裁定驳回张某的异议请求,但其并未服判罢访,继续四处状告,同时拒绝将抵偿债务及唐某已经购买的房产交付到位。为维护申请执行人和买受人权益,该院前往鄂州市,希望能与张某面对面沟通,却发现张某举家居住在唐某购得的涉案房屋当中。面对执行干警的劝诫,张某态度强硬,言辞激烈,甚至以极端言论相威胁,阻碍法院执行。考虑到张某性格蛮横,为防止其暴力抗法造成严重后果,执行干警谨慎再三,决定先以调解为主,劝张某自行搬离。多次敦促无果后,申请执行人与买受人唐某认为执行无望,同样开始采取信访手段,该纠纷一时演变成三起涉执信访案件。

意识到口头说服收效甚微,执行干警遂启动两套房产的强制腾退方案。但抵债至申请执行人的该套房产为一栋门面楼,房屋结构复杂,部分面积与案外人的其他门面合并且已打通,无法准确划分各自所属面积,腾退难度极大。面对棘手的现状,执行干警始终未放弃执行动作,为突破难关,几年来,其持续走访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司法所及社区,争取支持协助,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核对账目,并频繁开展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及案外人的三方背对背调解。过程中,执行干警分析利弊,向被执行人张某释法说理,阐明拖延履行将会致使借款利息无尽头式增长。同时表明,如张某继续无理占有两套房产,不仅不利于案件化解,法院也将联合相关部门进行强制腾退;向申请执行人说明张某已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当前生活存在困难,希望在还款金额上做出适当退让,给予张某一定缓和,让其主动腾退门面楼,便于申请执行人早日收回投入运营产生实际效益。

经过长时间的耐心调解与不懈努力,双方当事人终于思想松动,愿意各退一步。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自愿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张某主动腾退两套房产交付申请执行人与买受人唐某,申请执行人不再主张剩余借款及利息,而案外人唐某也终于得偿所愿。至此,案结人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