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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港区法院分段执行效果好

发布时间:2015-01-29 08:49 来源: 阅读:2702

2014年,黄石港区人民法院积极回应群众需求,努力探索破解执行难方法,通过将执行案件分段处置、集约执行、阳光运作,有效规范了执行行为,提高了执行效率,树立了公正高效司法权威。全年共受理执行案件434件,执结359件,执结标的1.65亿元,执行工作取得良好实效。

一是优化资源配置,变“包案到人”为“分段处置”。根据权力分解、集约执行、便于操作的原则,将执行案件流程划分为财产调查、财产控制、财产变现等阶段,每个阶段由不同的执行组或执行法官负责,以流水线式的操作分段执行。同时,细化明确岗位职责权限、工作目标、操作规程、工作时限、责任追究等制度,加强执行流程衔接、流转与监管,促进了执行工作规范、高效运转。

二是突出集中查控,变“被动应对”为“主动出击”。强化主动依职权执行,对金钱债权执行案件,统一由查控组集中查控被执行人的财产。对查控到被执行人财产的,交由执行实施组尽快变现;对未能查找到财产或查找到部分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案件由执行实施组进行集中攻坚。

  三是公开执行过程,变“内部操作”为“阳光运作”。将执行过程中财产调查情况、强制措施的采取情况和执行效果及时告知申请执行人,并说明下一步的执行计划,让申请人全面了解案件执行进展情况,努力提高执行工作透明度。同时,设置执行案件流程时间节点,有效杜绝了执限内敷衍执行,超执限不报批,结案后不归档等现象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