聆听着党的二十大报告,他们的脚下沾满了泥土……10月17日,二十大开幕会洪音刚落,黄石港区人民法院黄石港人民法庭法官来到大冶市茗山乡彭晚村,上门主持当事人调解。
熊某等五名原告诉称,7年前,被告彭某、张某以其名下房屋作为担保向原告借款20万元。双方约定好利息与借款期限后,被告办理了房屋抵押登记。而后至今被告仅偿还部分借款本息,五原告遂诉至黄石港区人民法院。
10月12日,法院公开对该起民间借贷纠纷进行开庭审理。因被告二人缺席庭审,庭后,案件承办人通过电话与被告取得联系询问相关情况,方才了解到被告二人为夫妻,由于年事已高,不便舟车劳顿,且被告张某瘫痪在床,故而未亲自到庭。电话中,被告夫妇向承办人表示,该笔借款虽由二老出面签字并抵押房屋,但实际由其儿子借得使用,如今儿子已无还款可能,二老愿意承担后果替子还款,只是生活较为贫寒,能力有限,希望原告能给予一定宽限。
鉴于被告的还款意向,考虑到其身体的特殊情况,案件承办人立即与原告沟通,向其征求意见,并反复做双方思想工作,经原、被告同意,案件承办人决定于10月17日赶往被告家中,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
当天下午,承办人及书记员在被告彭某的引领下来到其家中。原告到场后,承办人从法理出发,向二被告梳理法理关系,明确告知虽借款实际占有人为被告儿子,但二被告一同签字并抵押房屋,应当承担对该笔借款的还款责任。此外,从人情角度,向原告说明被告的经济情况和生活窘境,希望原告能做出适当让步,减轻老人的还款压力。
几个小时的沟通,经承办人现场主持,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去往被告家中的路,遍布干燥的黄土与石渣。返程之时,虽仍是尘土飞扬,却下踏有力。这是一条有温度的路,这是一条接地气的路。脚下沾的是泥土,心中沉淀的是司法为民的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