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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港区人民法院院庭长办案常态化 摒弃“官僚味” 留下“法官味”

发布时间:2022-08-20 10:43 来源:综合办公室 阅读:493

“现在开庭!”8月19日下午,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响起,黄石港区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许卫武端坐审判长席,公开开庭审理两起合同纠纷案件。

此案系黄石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相关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系列案中的其中两起。该批案件为群体性纠纷,矛盾尖锐,化解难度大。由于涉案人数较多,案件将分批次审理完毕。这是黄石港区人民法院院庭长办案的一个缩影。

随着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的持续深化,该院全面贯彻落实司法责任制,优化审判资源配置,充分发挥院庭长对审判工作的示范、引领和指导作用,形成院庭长办案常态化机制,优先办理社会影响大、处理难度大、案情复杂或事实认定、法律适用争议大的重大、疑难、敏感案件及上级法院发回重审案件、再审案件等。

今年以来,院党组书记、院长谢峰率先垂范,带头主审仙桃九人涉恶势力犯罪一案,程某某、王某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吴某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等重大案件,进一步激发院庭长办案积极性,营造院庭长多办案、办好案的良好氛围。2022年上半年,院庭长受理各类案件2831件,占全院收案数53.84%;审结各类案件1909件,占全院结案数53.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