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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调外机“安家”起风波,法官巧解邻里重归好

发布时间:2025-02-24 17:37 来源:黄石港法庭 阅读:485

都说“远亲不如近邻”,本应是互助友爱的邻里关系,往往却因琐事而起波澜。近日,黄石港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因空调外机安装位置引发的邻里纠纷,当事双方最终在法官的帮助下化解矛盾,重归于好。

一年前,小李将自家卧室的空调外机安装在外墙两家相邻的位置,引发邻居小王的不满。小王认为,空调外机距离自家窗户太近,噪音、热气影响了自己的日常生活,也担心外机悬挂位置存在安全隐患,要求小李将外机移走。

然而,小李坚决不同意。他表示,空调外机安装在自家区域,安装前也已向物业咨询,认为自己有权使用这一空间。双方各执一词,多次协商未果,双方矛盾愈演愈烈,最终小王将小李告上法庭。

考虑到邻里纠纷的特殊性,两家抬头不见低头见,冤家宜解不宜结。承办法官刘青青决定先尝试调解,希望在诉前解开这对邻居的心结,避免直接判决引发两家矛盾激化、邻里关系决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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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青青第一时间赶到现场,使用专业工具仔细测量空调外机与小王家窗户的距离,并实地感受了空调运行时产生的噪音等影响,对案情有了初步的判断。随后,她分别与当事双方“拉家常”,倾听他们的诉求与不满。

“虽说公共区域大家都能使用,但您行使自己权利的时候,也得考虑考虑邻居的感受,不能让人家生活受影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里对相邻关系有明确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得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好好处理彼此间的关系。《家用和类似用途空调器安装规范》(GB17790-2008)也明确规定了,空调器的室外机组应尽可能地远离相邻方的门窗和绿色植物,空调器额定制冷量不大于4.5kW的,对方门窗距离不得小于为3m;空调器额定制冷量大于4.5kW的,与对方门窗距离不得小于为4m。在确因条件所限达不到要求时,应与相关方进行协商解决或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您看,现在这外机距离小王家仅有1.13m,确实给小王家带来不少困扰,从法律上讲,您有义务解决这个问题。”刘青青从人情、道理、法律等角度苦口婆心地劝解小李。

另一边,她又耐心地劝解小王:“邻里之间,还是得互相体谅、互相包容。遇到问题,咱得冷静,别冲动,不然伤了和气,以后日子都不好过。虽说小李这事儿做得不太对,但大家都是邻居,和和气气把问题解决了,多好。”

经过刘青青的耐心调解,双方的态度逐渐软化,最终达成一致,愿意各让一步。小李同意将空调外机移至距离小王窗户较远的位置,并自行承担移机费用;小王也不再追究其他责任。此案最终通过调解圆满解决,两家邻居也恢复了往日的和睦。

“在这起案件里,一个小小的空调外机位置,却可能让邻里关系陷入僵局。作为法官,我们深知小案不小,每一个案件都关乎群众切身利益。依法依规调解,是为了让大家明白权利与义务的边界,以和为贵,共同维护和谐社区。只有用心办好小案,才能让法治的温暖照进生活,促进社会的安定有序。” 刘青青如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