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高院、省人社厅《关于开展2019-2023年度全省先进法院和全省优秀法官评选活动的通知》(鄂人社奖﹝2023﹞65号)要求,经院党组研究决定,确定以下同志为本院此次评选活动拟推荐人选,现将拟推荐人选公示如下:
一、拟推荐对象
(一)优秀法官
黄石港区人民法院李翩
二、举报方式
从即日起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监督。社会各界如对以上拟推荐评选对象有不同意见,请来件来函寄至黄石港区人民法院政治部,署真实姓名,以便调查核实。
来信请寄:黄石市湖滨大道83号黄石港区人民法院政治部,邮政编码:435002;举报电话:0714—3266553。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17日-2023年11月24日
评选条件
一、优秀法官评选条件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个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这条主线,全面聚焦“公正与效率”这个主题,做深做实新时代能动司法,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具有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职业使命感。
2.热爱司法审判事业,工作能力强,业务水平高,审判质量优,工作绩效在全省范围内名列前茅,事迹突出,群众公认,受到法院系统内外普遍赞誉;干部群众认可度高,入额任职满五年,任职时间计算截至2023年10月30日。
3.恪守法官职业道德和法官行为规范,公正廉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等廉政纪律,多年一贯表现优秀,无重大过失和违法违纪情况。
4.2019年以来荣立个人三等功,或者获得过中级法院先进个人、中级法院办案能手等市州级及以上荣誉或获得省级以上法院审判业务条线通报表扬。
先进事迹
一、李翩同志先进事迹
李翩,女,1982年1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现任黄石港区人民法院审判员、一级法官。
自参加工作以来,李翩同志扎根基层,从事刑事、民事案件审理工作二十余载,始终坚持公正司法、司法为民的宗旨,不断加强职业道德建设,提高自身党性修养,清正廉洁,锐意进取,主动承办重大疑难案件,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在平凡的岗位上默默奉献。该同志2021、2022年连续两年被评为黄石港区人民法院先进个人,2022年个人办案的数量和质量均在黄石港区人民法院名列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