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黄石港区人民法院收到一封感谢信,信中对该院高效调解一起涉未成年人不当得利纠纷案件表示诚挚感谢。
原告朱某与被告熊某通过网络游戏相识,熊某隐瞒真实性别与朱某交往,并先后向朱某索要钱财共计四千余元。朱某察觉真相后,感到自身权益受损,遂向黄石港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熊某返还款项,并支付精神损失赔偿及相关维权费用。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尹佳慧对案情进行了详细梳理。考虑到熊某在案发时系未成年人,为妥善化解纠纷,督促未成年人及其家庭正视并改正错误,同时为尽快帮助朱某挽回损失,尹佳慧第一时间组织双方调解。
一开始,熊某存在逃避情绪。为推动问题实质解决,尹佳慧主动联系熊某的监护人,详细告知案件事实及相关法律后果。
尹佳慧向熊某及其监护人严肃指出,未成年人身份并非逃避法律责任的挡箭牌。她结合案情对熊某及其监护人进行了深刻的法治教育,要求监护人加强日常监管,引导其敬畏法律,树立正确的是非观。
调解过程中,尹佳慧始终坚持“如我在诉”,一方面悉心安抚朱某情绪,另一方面积极协调双方就赔偿金额与履行方式达成一致意见。
经过多轮沟通,熊某的监护人最终表示愿意配合法院工作,积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立案后,我本以为这是一场漫长而艰难的维权之路”,朱某在感谢信中写道,实际上,法院在调解中“充分倾听了我的诉求和委屈”,“从立案到调解成功、款项到账,整个过程高效、公正、温暖”。
朱某表示,“今后将继续尊重法律、遵守法律,遇事依法理性维权,绝不辜负法官的辛勤付出和法院的公正裁判”。
黄石港区人民法院将持续关注涉未成年人权益纠纷,进一步推进家庭教育指导和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相结合,依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努力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