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长期以来司法执行案件中存在的“法院只管发钱、税务无从征税”的征管难题,2025年起,黄石港区法院与黄石港区税务局共同构建“法税协作”机制。该机制通过信息共享与流程衔接,将税款征缴环节无缝嵌入法院执行全流程,实现了从“事后被动发现”向“事中主动监管”的根本转变。截至目前,黄石港区法院与黄石港区税务局“法税协作”机制已成功协作处理执行案件14件,征缴入库税款27万元,有效防止了国家税收流失,切实维护了国家税收权益。
据悉,为确保协作规范高效,黄石港区法院与黄石港区税务局联合制定了《关于加强部门协作机制建设的意见》,明确了联席协作原则、职责分工和操作流程。黄石港区法院在案件执行过程中,一旦发现执行款项涉及应税项目,立即填写统一的《执行案件涉税信息传递单》,第一时间传递至黄石港区税务局,实现信息共享和流程无缝对接。
该机制针对不同纳税主体和税源特点,设计了差异化的“精准施策”路径。针对个人利息收入,实行“先税后款”模式,由黄石港区法院执行局通知当事人交税,凭完税凭证领取执行款;若纳税人拒不配合,黄石港区税务局将核定税款金额传递至黄石港区法院,由法院直接将税款划转至国库。针对企业利息收入、房产转让、股权转让等复杂涉税情况,则由黄石港区税务局发挥专业征管优势,根据黄石港区法院传递的信息依法主动发起税款追缴程序,黄石港区法院在调查取证、财产控制等方面提供全力协助与支持。
此外,黄石港区税务局统一负责为执行案件中遇到的各类税费政策适用问题提供权威解答,确保政策执行的准确性和一致性,为黄石港区法院提供专业的税务支撑。
黄石港区法院与黄石港区税务局分工协作,实现了对执行案件涉税环节的全流程精准监管,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加强税收共治体系建设的一次成功实践。该机制成功破解了长期困扰执法与司法环节的税费征管难题,对于健全社会综合治税体系、提升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