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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港区人民法院强制腾退四家涉案商铺

发布时间:2020-01-13 15:57 来源:综合办公室 阅读:532

黑冷的长廊里,还未开始营业的胜阳港时装市场,只见几家商铺前熙熙攘攘。

专业人员打开店铺门锁,执行法官对现场物品进行细致的拆分和清点,填写移交财产清单……原来,这是黄石港区人民法院的执行现场。

1月10日一大早,该院一支执行队伍便冒雨前来,对涉案的4家商铺进行强制腾退。

经审理查明,2004年8月,被告汪某开始承租胜阳港时装市场24号商铺从事经营。2017年6月,原告湖北鄂东市场发展经营有限公司作为出租方即甲方,被告汪某作为承租方即乙方,双方签订《黄石市胜阳港时装市场商铺租赁合同》。合同签订后,被告汪某依约交纳租金至2018年4月。此后,原告多次采用张贴公告以及登报的方式,要求全体承租户重新签订租赁合同,交纳拖欠租金,但被告认为该市场属全民所有制的股份制企业,拒绝履行。而后,原告将连同汪某在内的4名承租方分别诉至黄石港区人民法院,2018年12月,黄石港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汪某、吴某等4名被告各自向原告公司返还商铺,并支付商铺占用费,4人均未履行。

2019年11月14日,湖北鄂东市场发展经营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当天,迫于强制执行的威慑,两家商铺已提前迁出。在胜阳港社区干部及派出所民警的见证监督下,执行法官依法强制开锁,对仍未腾出的两家商铺开展清退工作,对被执行人家属释法明理。执行现场,执法记录仪全程记录执行活动,整个过程法纪严明,程序透明。

经过两个小时的努力,两家商铺内所有商品均逐一登记、打包存放至指定地点妥善保管。空荡的商铺内,申请执行人湖北鄂东市场发展经营有限公司委托代表在交接笔录上签字,并填写收条,执行法官向其正式移交4家清退完毕的商铺。

此次执行行动,是黄石港区人民法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中央和各级相关决策部署的生动实践。下一步,该院将继续以服务大局、服务企业为己任,为打造充满活力的营商环境、诚信有序的发展环境、安居乐业的民生环境、招商引资的平安环境、高效权威的法治环境,做出积极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