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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港区法院三项措施加强党建工作
作者:   发布时间: 2013-11-20 11:08:00
 

近年来,黄石港区法院党组按照“以党建带队建促审判”的党建工作指导思想,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基层党组织服务群众、维护稳定、推动发展、促进和谐的作用,认真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积极做好晋位升级工作,争创“基层党建示范点”,党组织各项工作上了新的台阶,继2012年被黄石市委授予“全市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后,今年“七一”又被区委授予“全区基层党建示范点”荣誉称号。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不断夯实基层党建阵地。长期的工作实践使院党组清醒的认识到:党员是法官队伍的主体,党员素质的高低和具体表现,直接影响人民法院和法官队伍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因此,党组带头,大力营造重视、支持党建工作的良好氛围。1.强化“一把手”责任。院党组书记、院长纪源泉亲自抓党建工作,及时了解掌握党支部工作计划和党员教育活动的实施情况,经常与党组成员一起分析党员队伍的思想状况,探索新时期基层党建工作新途径,并在各种会议上反复强调基层党建工作的极端重要性;2.抓理想信念教育。以信仰、理想、信念教育为重点,针对广大干警现实生活和思想活动的新情况、新特点,将教育内容渗透到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当中;3.创新党建活动形式。不断加强形势教育,注重在法律知识、反腐倡廉、公民道德等方面开展活动,进一步增强党组织的向心力和凝聚力,调动起党员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今年以来,已相继开展了观看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片、组织党风廉政建设知识考试、重温入党誓词、参观监狱进行警示教育和每月一课等一系列的党建活动,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二是健全制度,不断规范约束党员行为。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精神,坚持“党要管党”的原则和“从严治党”的方针,对照条例的要求,结合审判工作实际,建立了党员干部工作制度、定期调查研究制度、党建工作目标管理制度、党员联系群众制度和廉政勤政制度,把“软任务”变成“硬指标”。完善党建考核机制,将党建目标纳入院审判管理的运行机制,实行岗位目标量化考核、跟踪管理等制度,做到月初查、季检查、半年初评、年终考评,使考核成为指导和监督基层党建工作任务落实的基本工作方式。创新党员教育长效机制,始终把政治理论学习和思想教育放在重要位置。落实“三会一课”和党员学习日制度,确定每周五下午为党员学习和民主生活会时间,组织干警认真学习科学发展观、党的“十八大”精神等,深入开展“忠诚为民、公正廉政”为主要内容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增强法院干警服从区委中心和服务于经济建设的大局意识。

三是以党建带队建,以队建促审判。将党建工作融入到审判工作之中,与审判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党建、审判工作两不误、两促进。将党员教育推进到审判执行工作前沿,渗透到立案、送达、庭审、调解、执行等各个环节,使党建工作作为一项硬任务、硬指标落实到全体法官的执法活动中去,形成了党务工作与审判工作互动的良好局面,党员法官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认真完成岗位任务,带头将调解工作做得耐心细致,技巧性地融法于情、融情于理。积极做好法院与社区互助共建工作,推行“一社区一法官”工作机制,选派26名党员法官有针对性地开展向结对社区党组织送政策、送法律、送服务、送温暖活动,积极帮社区理清发展思路,调动社区基层党组织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获得了一致好评。  

通过加强党建工作,全院干警的公正执法、司法为民意识、文明高效办案的自觉性和司法能力、司法水平大大提高。形成了全院上下比廉洁勤政、比贡献大小、比工作作风的良好风气,从而提高了审判质量和效率,推动了法院工作全面协调持续发展,司法公信力和人民满意度得到进一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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